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皖农医函〔2020〕276号)和《安徽省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家应对非洲猪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的通知》(皖防非指办〔2020〕5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特聘10名动物防专员。现公告如下:
一、特聘防疫专员条件
(一)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二)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四)具有太和县户籍或长期在太和县从事畜牧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男性龄在55周岁以下(1965年6月30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后出生);
(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应聘。
二、特聘防疫专员服务区域
全县30个畜禽养殖重点乡镇,大新-肖口-胡总、赵集-关集-三塔、苗集-三堂-宫集、坟台-二郎-阮桥、原墙-郭庙-旧县、税镇-高庙-蔡庙、皮条孙-大庙-赵庙、双庙-清浅-李兴、桑营-洪山-倪邱、马集-双浮-五星等10个片区,每个片区各招1名。
三、特聘防疫专员的职责与任务
一是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是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是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是为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动物防疫部门提供指定的其他专业服务。
四、特聘防疫专员的招募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招聘条件有意报名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县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现场报名(人民北路汽车北站北侧100米,联系人:刘建勋,电话:0558-8657189),填写《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到至7月10日。
(二)资格审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特聘专员报考条件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技能考核。县农业农村局在7月中下旬组织理论业务水平测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考核主要内容为畜禽养殖、动物防疫等基本业务知识。
(四)确定人员。根据测试考核成绩情况确定人选,按所报片区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成绩并列,取学历高的;如学历也一样,取证书获得早的)。在确定初步人选后,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审定,并对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五)签订服务协议。由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聘用服务协议,聘用为我县动物防疫特聘专员,聘期为一年。
五、管理与考核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日常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监督。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定期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优先续聘。
六、服务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三级实际下拨资金执行,县级不配套。
附件: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日